日前,一市民在泉城路邻近的沃尔玛超市购物时,发现卖场用于装食物的塑料(10440,80.00,0.77%)袋上没有相关食物安全标志,以为其不契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。对此,沃尔玛方面回应称,出于节约本金等考虑,相应安全标志没有印到每一个袋子上。
王先生介绍,10月7日,他来到泉城路邻近的沃尔玛超市购买了面包和月饼等食物,结账时王先生忽然注意到,在几个用来装食物的塑料袋上,没有一点食物安全答应标志。
11日12:40左右,记者以顾客身份来到这家沃尔玛超市。在二楼食物区中,各种熟食、面食、生果运用的都是一种纯白色塑料袋。记者拿起其间一个袋子,细心查找后仍未发现任何标志,也没有“QS”和“食物用”等字样,
在散装月饼区,一名女士称其在其他大型超市购物时,食物区供给的塑料袋上都印有“QS”和“食物用”等标志,不知为何沃尔玛超市的没有。
沃尔玛超市一名促销人员表明,沃尔玛超市供给的盛放食物塑料袋一向都是如此,这些塑料袋与有标志的袋子质量是相同的,顾客能够彻底放心运用。
但是据有关法律法规,从2008年1月1日起,食物包装开始实行商场准入制,一切食物用塑料包装袋有必要标示“食物用”字样、有国家质检总局一致颁布的食物安全答应标志QS及编号。没有该标志的塑料袋不能随便装食物。
11日下午,沃尔玛方面相关担任这个的人说,沃尔玛超市食物袋的相关标志只是印在每一卷塑料袋的外包装上,而没有一起印到每一个袋子上。该担任人称沃尔玛超市供给的食物袋契合国家有关要求,之所以这样做,一是为节约印刷本钱,二是出于不肯让食物袋沾上印刷油墨的意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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